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
2023年12月11日 作者:建管官网查看次数: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
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辽宁省本溪市、丹东市、鞍山市、大连市
建设单位: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建设内容及规模:
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起自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,经丹东市凤城市、鞍山市岫岩县,线路终点布设至大连市庄河市光明山镇,于光明山互通北2.9公里处接入庄盖高速。
本项目路线全长174.8公里,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,设计速度100公里/小时,路基宽26.0米。估算总投资215.98亿元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
联系人:于女士 联系电话:024-83211918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: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,下载公众意见表,填表发表意见后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,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。
附件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(链接)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